1.投标申请人资质
标申请人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并结合标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标准、规模 ,科学合理设定投标人应具备的企业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
标项目如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照责任分工分别符合投标合同的相应资质等级和其他资格能力标准,同一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其较
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承担单独和连带责任。作为联合体一方参加投标,则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对同一
标段投标。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工程施工活动。
投标申请人类似项目业绩和能力
根据投标资格申请人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的规模、质量和数量等评审其是否具有承接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规模较大的工程施工标项目还应考察其已经承接的正在施工工程规模、数量,了解投标人可以调动的剩余施工资源和能力。
投标申请人可投入技术和管理人员
投标资格申请人可投入标项目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构成和能力,包括项目经理、施工管理、技术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合同管理、环保管理以及设备、材料管理的负责人。
应根据标工程的技术管理要求设定项目技术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技术职业资格、
技术职务以及已经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条件,项目经理一般应提供工作简历、身份证、建造师资格、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目前工作岗位、某某或技术职务等身份和工作能力的证明材料。
4、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
投标资格申请人通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报表证明其财务能力状况,例如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资格审查时可据此分析和判
断证明投标资格申请人的资产规模(注册资产、总资产、净资产\ 盈利能力〈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 偿债能力(流动负债、总负债、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
5、投标申请人可投人设备能力
投标资格申请人现有的设备能力,以及可投入施工设备的来源、规格(型号、容量\ 数量、制造年份、现值、功率、工况、所在地、可到达工地时间等,以评定其是否具有完成标工程的设备能力。
6、其他工程技术管理要求
其他工程技术管理要求主要是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人为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除施工承包人应满足的正常技术要求外,还应满足其他必要的辅助技术和管理要求。如技术支持体系、专
项技术要求、分包队伍技术实力、专有安全及检测设备、其他应急技术方案等。
7、投标申请人信善
申请人应提供近年经营活动中有无工程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 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某某处罚等相关情况的声明和证明材料,包括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
决、裁决,某某的处罚决定等法律文书;银行等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出具的资信状况证明。